朋友圈“吐槽”,是个人自由还是侵权行为?
案情简介女方王某与男方张某原本是夫妻关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后离婚。后因在探望子女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纠纷。男方张某心生不满,就在他个人的微信朋友圈发表了相关动态,内容涉及前妻王某,还使用了侮辱性的字眼。王某得知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张某起诉到了槐荫法院,诉求是要求张某立即删除朋友圈信息,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在微信朋友圈及《某某晚报》中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张某辩称,其在朋友圈发的内容...
案情简介女方王某与男方张某原本是夫妻关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后离婚。后因在探望子女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纠纷。男方张某心生不满,就在他个人的微信朋友圈发表了相关动态,内容涉及前妻王某,还使用了侮辱性的字眼。王某得知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张某起诉到了槐荫法院,诉求是要求张某立即删除朋友圈信息,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在微信朋友圈及《某某晚报》中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张某辩称,其在朋友圈发的内容...
案情简介卢某与李某系同事兼朋友,李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向卢某借款,碍于好友之间的情面,卢某在自身手头也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某知名网络借贷平台借款40000元,转借给了李某以应急,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转借给李某后,卢某每月支付给网络平台借贷利息380元,后经过卢某多次催要,李某皆以种种理由推辞拒不还款,卢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40000元,并按照网络平台借贷利息偿还利息计每月380元。法...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案情简介2021年11月23日,C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向收款人D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1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3日。后该汇票依次背书转让给E、B、A公司。2022年11月15日,A公司通过票据交易管理平台向C公司提示付款,该公司未向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平台处理结果显示为“交易处理中”,交易业务状态显示为“待应答”,票据状态显示为“提示付款待签收”。2023年4月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若承包人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依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则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若承包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咨询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911000元货款汇到了信息公司的账户上,但当时信息公司的收款账户已被法院冻结,无法将货款退回。咨询公司得知,该账户是因为信息公司拖欠某集团公司的借款,被申请了诉讼保全。随后,咨询公司对于诉讼保全提出异议,但被驳回,遂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对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咨询公司诉称:2022年4月,法院在审理集团公司与信息公司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