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原件,拍照发来的借条能作为讨债的证据吗?
基本案情2020年4月,刘先生因其代理记账公司缺少资金,便向其大学同学张先生寻求帮助。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2000元借款交付给了刘先生。之后,刘先生手写一张借条并进行了拍照,随即通过微信将借条的照片发送给了张先生。照片显示,刘先生在借条上载明:他向张先生借款22000元用于公司周转,因双方不在一地,故此借条以张先生手机留存照片作为主要法律依据。同时,刘先生将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页...
基本案情2020年4月,刘先生因其代理记账公司缺少资金,便向其大学同学张先生寻求帮助。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2000元借款交付给了刘先生。之后,刘先生手写一张借条并进行了拍照,随即通过微信将借条的照片发送给了张先生。照片显示,刘先生在借条上载明:他向张先生借款22000元用于公司周转,因双方不在一地,故此借条以张先生手机留存照片作为主要法律依据。同时,刘先生将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页...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将该案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至法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执行人有多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未履行完毕,对于第三人的变更申请,法院该如何处理?案情简介A公司与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因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第三人B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双方达成协议...
案情简介原告侯某从事货物运输职业。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某快运公司承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到四川线路的货物运输业务。在此期间,被告某快运公司的员工牛某多次联系侯某将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至四川成都。2023年1月,侯某与牛某进行结算对账,尚欠运费85910元,牛某为侯某出具欠条一份。后来侯某与某快运公司就运费的支付事宜协商无果,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某快运公司支付运费85...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与被告吴某为同村村民,2020年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钱,借款到期吴某未按时还款,催要未果后,陈某将吴某诉至荣成法院索要借款,庭审中二人对借款本金产生争议。陈某提交三张单据,分别是两张借条和一张收条,具体为“借条 今借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借款期限3个月 2020.3.4”“借条 今借人民币叁万圆整,借款期限3个月 2020.2.25”“收条 今借人民币陆万伍仟圆整 2020.3...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维护公共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科学分析了公共安全形势,明确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公共安全需要重点做好的各项工作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
案情简介女方王某与男方张某原本是夫妻关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后离婚。后因在探望子女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纠纷。男方张某心生不满,就在他个人的微信朋友圈发表了相关动态,内容涉及前妻王某,还使用了侮辱性的字眼。王某得知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张某起诉到了槐荫法院,诉求是要求张某立即删除朋友圈信息,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在微信朋友圈及《某某晚报》中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张某辩称,其在朋友圈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