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股东应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是公司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然而,在实践中,公司可能选择直接注销而不进行清算程序。那么,在公司未清算即注销的情况下,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基本案情甲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股东为李某、吴某。甲公司成立后,因经营需要向王某购买酒水。2021年3月2...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是公司得以注销的必经程序。然而,在实践中,公司可能选择直接注销而不进行清算程序。那么,在公司未清算即注销的情况下,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基本案情甲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股东为李某、吴某。甲公司成立后,因经营需要向王某购买酒水。2021年3月2...
案情详情居住在30楼的潘女士和31楼的杨先生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0年4月10日,小区物业将31楼房屋交付给杨先生。次日早上,物业员工发现潘女士的房屋漏水。通过实地查看得知,31楼房屋内进水管出水,进水管没有安装堵头,杨先生家中水管阀门呈开启状态,积水漏至楼下的潘女士家中,造成室内装修和部分物品被水浸泡受损。后因协商未果,潘女士将杨先生、物业及开发商诉至法院。经鉴定,潘女士的房屋修复费用为14余...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确定不发生效力、不构成违约或者非违约方不存在损失等为由抗辩,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若不支持该抗辩,当事人是否请求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根...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作出评判的理由,以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的裁判观点。既可能包括案件所涉的相关事实阐述,也可能包括对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或者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二者之间的联系。裁判理由部分所涉的相关事实,并非均是经过举证、...
案情简介陈某、李某与某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沂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某工程公司支付拖欠陈某工资7020元、李某工资11750元,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5745元、李某27380元。2023年7月,陈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因某工程公司未能清偿债务,故陈某、李某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工程公司股东季某为被执行人,请求股东季某对该工程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经查明,被执...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及守约方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将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综合考量,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进行裁判。基本案情张某到某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0万元,该笔贷款期限分别为36个月等,还款方式均为阶段性等额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