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当场推卸责任的能否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裁判要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对于肇事人应当结合其主观状态、客观行为以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确认其对事故持主观明知态度,并基于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逃逸行为,不应将逃离现场局限于空间上的距离远近,而应该针对其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责的意图进行综合分析。基本案情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2016年5月22日3时45分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朋友潘某某行驶至事发路段...
裁判要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对于肇事人应当结合其主观状态、客观行为以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确认其对事故持主观明知态度,并基于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逃逸行为,不应将逃离现场局限于空间上的距离远近,而应该针对其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责的意图进行综合分析。基本案情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2016年5月22日3时45分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朋友潘某某行驶至事发路段...
案情简介临淄某经营部与山东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约定山东某建筑公司租赁临淄某经营部的架杆、顶丝、扣件等建筑物资,期限自2021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并约定每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期,合同到期或使用完毕后,应全部结清租赁费,超期一日按欠租费的千分之三交违约金,另赔偿包括律师费等在内的相关损失。合同签订后,临淄某经营部将租赁物交付山东某建筑公司使用,后经双方核算,山东某建...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对付款期限进行约定,民事法律行为亦可以附条件。近日,巨野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对是附期限还是附条件产生争议,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例吧。案情简介被告A公司自2012年至2014年投资建设某商贸城期间,将部分工程劳务承包给原告杨某,至2022年4月,被告A公司欠原告杨某工程款40万元。2022年4月9日,A公司作为甲方、B公司作为乙方、杨某作为丙方,签订了《三...
两公司持续合作期间,支付的多笔款项无法确认对应的具体合同,索要货款时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如何审理?案情简介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水处理设备,双方在2016年到2019年期间签订四份《中水处理设备销售合同》,价款分别为86万元、60万元、46万元、9万元。甲公司陆续支付货款共计143万元。另外,2018年起截止到202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还签订了其他设备供应合同、工程承揽合同等。20...
案情简介2017年10月,某供销社与钱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某供销社将其营业楼楼上三间及后院楼房六间租赁给钱某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每年租金5000元,于每年10月25日前交纳。但钱某未按约定支付2021年至2022年的租赁费。另查明,某供销社曾于2023年4月向本院提起诉讼,后于2023年6月撤回起诉,期间钱某于2023年5月欲向某供销社主任交纳2...
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因丙公司工地需要,现乙公司提供一台塔机,甲公司提供两台塔机,共同租赁给该项目使用,因涉案工程中标单位为甲公司,三台塔机的租赁合同由甲公司同丙公司签署,由甲公司与丙公司结算,付款后,按比例支付给乙公司,但在丙公司付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甲公司不对乙公司进行垫付。塔机自2016年开始使用,经过核对,甲公司欠付乙公司租赁费35万元。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