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摘牌后,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股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投资性权利,在现行商事外观主义原则下,股权登记是其持有股权的重要依据。股东之间可以进行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但如果目标公司在新三板上挂牌后又摘牌,目标公司应如何管理其股权?股东间发生的股权转让又该如何处理?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新三板挂牌公司摘牌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情回顾董某为某股份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股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投资性权利,在现行商事外观主义原则下,股权登记是其持有股权的重要依据。股东之间可以进行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但如果目标公司在新三板上挂牌后又摘牌,目标公司应如何管理其股权?股东间发生的股权转让又该如何处理?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新三板挂牌公司摘牌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情回顾董某为某股份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案情简介原告债权人张某向债务人刘某出借资金20万元,后双方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书,载明:“1.债务人自即日起每月底还款3000元,直至还清为止;2.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协助追缴余款,债权人有权追加利息或提起法律诉讼。”该份协议书上,刘某在债务人处签字并按手印,原告张某在债权人处签字并按手印,被告王某在保证人处签字并按手印。后,债务人刘某未偿还借款且已去世,同时未留有遗产,原告张某诉请判令...
小立于2022年8月入职安保公司,担任安检员,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小立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安保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小立与安保公司于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情简介安保公司诉称,小立于2022年8月入职公司,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建立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
案情简介2013年2月21日,张某向白某借款100000元,并向白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现金拾万元整(100000元整),2013.2.21日,张某”。白某将100000元交付给张某,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张某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向白某支付借款利息。2017年12月25日,张某联系白某,告知李某想要借用这10万元,张某将10万元转账给李某,并告知李某该款项系...
案情简介2020年8月21日,张某因偿还银行贷款向朋友李某借款12万元,李某分三次转账交付后,张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020年8月21日至2022年8月20日,张某父亲张某甲以担保人身份签字捺印,借条未明确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还款,李某于2024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还款并由张某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有借条及转账凭证为证,张某应承担还...
随着视频平台的飞速发展,观看“直播”、刷礼物成为大众新的娱乐方式。如果一方主张对方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进行借款,另一方主张是正常打赏,那么此时刷的礼物到底是“打赏”还是“借款”呢?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基本案情小琼系某团播直播间的声音主播,直播间收益由网络平台占比50%,剩余收益则按比例进行分成。2023年12月,小彬进入了小琼所在的抖音直播间,后两人互加微信好友,发展为男女朋...